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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揮國土空間規劃戰略和剛性管控作用,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依法依規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現就做好用地用海用島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性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報批。2024年6月30日前,各地應在確保規劃成果質量的基礎上,基本完成縣級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批復工作。總體規劃批復后30日內,應按數據規范要求,將規劃成果(包括經批準統籌納入總體規劃的各專項規劃成果)數據逐級納入全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二、嚴格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必須嚴格執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用海用島,需改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應符合《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管、督察和執法。
三、規范用地用海用島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性審查。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用地用海用島規劃符合性審查依據,要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一張圖”系統),開展規劃符合性情況審查,并做好用地用海用島批復后入庫核對和全生命周期實施監督工作。
2024年7月1日及以后,縣級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仍未批復的地區,申請用地用海用島的組卷報批材料須同步上報省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性評估意見(包括項目立項背景和必要性,與“三區三線”、城市水體保護線、綠地系統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管控要求符合性,相關專項規劃及項目擬用地用海用島規模、布局、建設時序與正在報批的總體規劃及“一張圖”系統符合性,規劃符合性專家論證意見等情況)。總體規劃成果數據未納入全國“一張圖”系統的地區,申請用地用海用島時,應將擬用地用海用島的范圍矢量數據及正在報批或已批準的總體規劃中所在區塊的規劃矢量數據報送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經審核統籌納入“一張圖”系統。
總體規劃批準前,有規劃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對已批復的用地用海用島所在區塊的規劃用途進行復核,與“一張圖”系統中相應數據不一致的,不予審查通過總體規劃。